2.法是本來存在的

有一次佛陀這樣說:『不管如來出生在世間或沒出生在世間,這個『法』──也就是緣起法──它是本來就有的,是必定的事實,是始終一如的。如來證悟這個法、了知這個法。』

這是說:這個法不是世尊發明創造的,而是本來就存在的,世尊只是發現它而已,所以世尊用譬喻說:『我發現了古仙人道。』

這裡也清楚的告訴我們:世尊所證得的這個『法』就是『緣起法』,緣起就是宇宙人生的存在的真相。
我們對於世間萬物的看法是狹窄膚淺的,因此,看見了花朵落地就感到哀愁,看見有錢人的沒落就會為此感慨,感到老死逼近就生起恐懼……,這就是因為我們不了解宇宙人生緣起的真相,所以處處感到憂懼不安。

相反地,世尊洞見世間萬物存在的真相,了悟了整個宇宙人生是相依緣起,是無常、苦、空、無我的,因而沒了哀愁,沒了感慨,也沒了恐懼。

所以佛陀說:『見緣起即見法,見法即見緣起。』只要你見到緣起,就能見到無常、苦、空、無我的真相──『法』。

但更重要的是──『法』是本來存在、當下現成的,只要努力,你也能跟佛陀一樣發現它。
(待續……)

文:參考~法雨道場電子書《佛陀》~編輯


探索更多來自 本在空間 的內容

訂閱即可透過電子郵件收到最新文章。

探索更多來自 本在空間 的內容

立即訂閱即可持續閱讀,還能取得所有封存文章。

Continue readi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