莫須有的罪名(之1)
回應想、意識分別與苦的關係,釐清意識知道、想蘊認知評斷和行蘊意念的功能,指出苦在根境之緣當下,因不知身心真相、錯誤看待而起貪瞋痴,並非念念相續本身。
回應想、意識分別與苦的關係,釐清意識知道、想蘊認知評斷和行蘊意念的功能,指出苦在根境之緣當下,因不知身心真相、錯誤看待而起貪瞋痴,並非念念相續本身。
「想」如何取相認知、賦予概念名稱,並影響我們對事物的反應?本文以看待動物的不同角度,說明想是相對而非絕對,也可能發生錯誤,從而提醒我們不過度執取自己的見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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