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五蘊」其實就是在說明我們身心是怎麼運作的。「蘊」是指蘊集,就是說,我們有無數的身心運作,但這些身心運作可以分為五大類,每一類都是無數的經驗的蘊集。
先從「色」講起,簡單說,「色」是指屬於我們的身的經驗,還有外在的物質經驗或現象,包括所有能看到、觸摸到的經驗或現象,像是顏色、形體、冷熱、軟硬這些經驗現象都算在內。
接著是「受」,就是我們每天都會有的各種感受,不管是開心、難過,還是沒什麼特別感覺的感受。當眼睛看到、耳朵聽到什麼,我們自然就會冒出這些感受,我們面對境界當下會生起種種心理反應,感受就是其中一種,另外兩種就是取相(辨識形相特徵)、認知、貼名字的想蘊和意志行動的行蘊。
先說「想」,想是分別、記憶和概念化。我們面對經驗時,除了生起感受,其實當下也正在對這些經驗開始加工,比如辨識它的形相特徵和定義、貼名字,比如看的時候,辨識物體形相而認知「這是杯子」或「那是紅色」,或聽的時候,辨識種種不同聲音特徵而認知「這是鳥聲」或「那是狗叫聲」,這些功能讓我們能分辨生活中的事事物物。
第四個是「行」,通常都簡單解釋為一種行為或造作。但行蘊其實是一種心理活動,因為行為或造作其實就是內心的推動力的展現。行蘊就像是「想要做什麼」的念頭或故事,從微細的意向、意念,到能明顯感覺到的意欲、意志,這些都是驅動我們做出各種行為的推動力。
最後是「識」,這是最基本的知覺能力,不容易很貼切的理解。舉例來說,就像眼睛剛睜開時,還沒分辨出看到什麼,但已經知道有東西在那裡的那種單純的知覺。又比如你吃蘋果,正感覺那個酸甜的滋味時,其實當下已經知道有個香味的一種單純的知覺。
認識這五蘊的重點,不是要把它們消除,而是看清楚它們如何一起運作,而且每個都在彼此因緣當中不斷變化。觀察久了就會發現,其實沒有我們以為的一個恆常的「實體」和固定不變的「我」存在。當我們能放下對「實有」和「我」的執著,很多煩惱自然就會慢慢減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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