雜阿含55經(1版)|生命只是生命經驗

講者:德藏比丘|雜阿含55經(1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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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講核心要點

1.生命的內容,要從經驗中認識

我們說活著就有生命,但生命不能只停在一句名稱。本講追問「生命是什麼」,引導我們回到能感覺、能經驗的身心現象。五味雜陳的感受與種種身心活動,才是這個名稱所指的實際內容。

2.名稱是溝通工具,要看見它所指的現象

本講以法醫觀察身體現象、最後用「沒生命了」概括為例,說明日常名稱如何代替許多具體經驗。佛陀說「是則為想,是則為誌,是則言說」:概念、標記與言說是共同安立的工具。禪觀要分清名稱與它底層的生命現象,親自觀察無常、苦、變易。

3.五陰,是五大類生命現象的蘊集

色受想行識,將許多生命經驗歸納為五大類。本講說明「蘊」有集合、蘊集的意思;色是物質現象,受是感受,想是念想,行是造作,識是了別。認識五陰,要知道它們指的是身心活動的內容,而不是只背五個名稱。

4.觀察一切,不能只想到幾種聲音

說到一切色法,若只想到鳥聲、狗聲、人聲,還不夠全面。本講依經文展開「過去、未來、現在、內、外、粗、細、好、醜、遠、近」,說明時間、空間及分別觀念所涵蓋的十一大類。受想行識也要如此觀察,不能把生命經驗縮成眼前想到的幾個例子。

5.五蘊與五取蘊,差別在欲貪與執取

本講對照五陰與五受陰,也就是五蘊與五取蘊。五蘊指身心現象;當生命活動帶著欲貪、執取,就另稱五取蘊或五受陰。要辨明的是這種身心狀態,而不只是更換名詞。

6.回頭看現在,欲貪如何驅迫生命活動

五取蘊不是遙遠的教理。本講提醒,現在自己的身心活動,底層就可能帶著欲貪,驅迫我們展現種種生命活動。理解經文,要回頭觀察當下的感受、念頭與想法,才會知道佛陀所說的狀態。

7.解脫執取,不是滅掉生命功能

色受想行識本來是生命現象、生命功能,本講指出它們本身不會給我們煩惱。要解脫的是帶著欲貪、執取的受陰或取蘊,不是把生命功能滅掉。這個差別要確認清楚,才能辨明修學的方向。

8.同一場開示,為什麼兩個人能吵起來

一人說開示很好,另一人說一點都不好,若各自堅持自己的感受與想法,就可能吵起來。本講用這個例子讓我們看見:感受與念頭一旦有執取,身心便呈現有漏、有取的狀態。不要把取蘊想得太遠,從自己的爭執就能觀察。

9.從根本煩惱,看見細微的心理展現

本講將貪瞋痴稱為根本煩惱,並說明上煩惱也叫隨煩惱、小煩惱。例如瞋心可展現為憤怒、嫉妒與恨,都是生命中能感受到的心理現象。心所法是伴隨心而流露的心理活動;觀察取蘊,也要辨認這些從貪瞋痴衍生的細微展現。

原影片介紹

🍀什麼是生命
 
人活著叫做有生命
那麼生命是什麼呢
生命就只是生命經驗
就是你感覺到、經驗到的身心現象
 
其實生命只是一個概念
所以佛陀說  所謂人
是則為想--只是我們大腦安立的一個東西而已
是則為誌--只是我們標記生命經驗的符號而已
是則言說--只是我們溝通時用的一個工具而已
 
概念在指陳的是它底層真實的一個生命經驗
禪觀就是穿透概念的迷障
見到當下真實的生命經驗
明見生命經驗發生的真相
 
🍀雜阿含55經
 
如是我聞:一時,佛在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。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我今當說陰及受陰。
云何為陰?若所有諸色,若過去、若未來、若現在,若內、若外,若麁、若細,若好、若醜,若遠、若近,彼一切總說色陰。
隨諸所有受、想、行、識亦復如是,彼一切總說受、想、行、識陰,是名為陰。
云何為受陰?若色是有漏,是取,若彼色過去、未來、現在,生貪欲、瞋恚、愚癡,及餘種種上煩惱心法;受、想、行、識亦復如是,是名受陰。」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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